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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81月10日在自治县第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文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7年工作回顾

2017年,在委和上级检察机关正确领导下,在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在政府、政协大力支持下,我院深入贯彻“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四个全面”战略部署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能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依法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

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大力倡导服务理念,自觉把检察工作融入印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

着力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严厉打击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犯罪批准逮捕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4件6人,依法对盛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唐某、鼎壹投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法人代表陈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及时批准逮捕;审查起诉串通投标案1件2人积极搭建服务平台,推动检企共建,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2次,着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出台了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依法保护非公有制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的实施意见》,提出一系列工作举措,提高服务企业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依法平等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效果良好

着力服务生态文明建设,营造山清水秀的自然生态不断加大对环境和资源的司法保护力度严守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积极开展“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和“整治非法处置医疗废弃物”等检察专项行动,共批捕3人,起诉9人,立案侦查生态环境领域职务犯罪案12。在开展“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过程中,发现李某某等三人非法猎捕画眉鸟的行为涉嫌犯罪,及时发出了《建议移送涉嫌犯罪案件函》,并对李某某等三人快捕快诉,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李某某等三人犯非法捕猎濒危野生动物罪作出有罪判决。全面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办理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100件,发出检察建议100份,督促“补植复绿”面积1600余亩,关停、整改违法排污企业29家,治理河道污染面积100余亩,治理生活垃圾560吨,征收水土保持补偿费190.99万元,有效促进我县河流整治及饮用水源地的保护、规范医疗废弃物和农村生活垃圾的处置;对我县水务局、林业局和德江县人防办怠于履职行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法院判决支持全部诉讼请求

着力服务脱贫攻坚,注重民生保障积极响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号召和脱贫攻坚的安排部署,立足检察职能职责,服务脱贫攻坚工作。针对罗场乡岭峰村村民代某某非法占用农用地一案,我院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代某某系在脱贫过程中,因法制观念淡薄而触犯法律构成犯罪,鉴于其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对其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就该案与国土、林业等部门到岭峰村,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开展“保护生态·精准脱贫”法制宣讲,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同时,我院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与帮扶村岭峰村共同制定了脱贫攻坚工作规划,协调解决资金20余万元;帮助永靖村成立农村经济合作社,协调引进国家中科院藜麦种植试点项目,筹措产业发展资金10余万元,解决村委会维修资金2万元。

二、大力加强审查批捕和审查起诉工作,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把维护稳定作为第一责任,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大力推进平安印江建设。

坚决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共受理各类刑事案件332件526人,其中,批准逮捕97件150人,提起公诉182287人。始终把严重暴力犯罪、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作为打击重点,共批准逮捕故意伤害、故意杀人、聚众斗殴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1333起诉1941;批准逮捕抢劫、盗窃、诈骗等侵财犯罪类案件4364起诉72104;批准逮捕毒品犯罪类案件1821起诉3340。依法对任某某等二十二人聚众斗殴案、杨某某等三人贩卖毒品案、龙某某等二人运输毒品案等一批社会影响重大的案件快捕快诉,有力地促进了社会治安形势好转。严厉打击侵害儿童、妇女权益的犯罪,批准逮捕11人,起诉19人。

积极化解社会矛盾。全面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司法政策,对未成年人、邻里之间发生的轻微刑事犯罪等案件,依法作出不捕10件30人,不诉5件15人着力开展刑事和解工作,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共开展刑事和解2950人,如对田某某等10人故意毁坏财物、任某某故意伤害等一批犯罪情节轻微、达成刑事和解的案件,依法不起诉决定增进社会和谐;积极回应群众信访诉求,依法及时办群众信访案件109件。依法对王某某等二人控告他人涉嫌诈骗不立案的涉法信访,经审查并释法说理,最终息诉化访;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2件,发放救助资金1.9万元。

、坚决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积极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持续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

严肃查办职务犯罪,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6件8人,其中,贪污贿赂案件5件6人,渎职侵权案件1件2通过办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00余万元

积极预防职务犯罪,努力从源头防止腐败着力推进系统化、专业化、精准化预防。积极开展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专项预防,介入我县县城易地扶贫搬迁工程、城区夜景亮化工程、南环线边坡景观绿化工程等重点工程开展职务犯罪专项预防,为项目资金安全提供法治保障受理和查询行贿犯罪档案899,开展警示教育宣传148,预防调查9次,职务犯罪分析7件,发出检察建议12。开展“预防职务犯罪邮路”活动,建立工作协作机制15个推动完善预防职务犯罪制度24个,2016年度全县职务犯罪发生情况发展趋势和预防对策综合报告》获县领导肯定

、强化诉讼活动监督,推动法治社会建设取得新进步

始终把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守防范冤假错案底线,努力提升司法公信力和人民群众满意度

侦查监督有新突破。办理刑事立案监督案件7件次,公安机关均已采纳。认真开展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前介入工作,共办理提前介入案件5件次,在介入过程中,根据案情,针对证据收集、固定及完善提出意见,侦查机关均予以采纳。积极推进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工作,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沟通联系,共同建立《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制度》,为下一步开展两法衔接提供了制度保障。

刑事审判监督有新成效。积极行使量刑建议权对提起公诉287依法提出量刑建议,法院采纳率为96.1%;提出抗诉2,市人民检察院已支抗1件,另一件正在审查中;严格执行职务犯罪案件一审判决报上级检察院备案制度。

刑事执行监督有新进展进一步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完善纠防超期羁押措施,确保刑事诉讼环节羁押“零超期”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9件,办案机关全部采纳并依法变更强制措施;办理收监提请审查案件2件,办理收监裁定审查案件1件,查处破坏监所秩序案件1件,纠正执行活动违法1件次;监督监管场所排除安全隐患5件次;完成三级规范化检察室申报工作

民事行政监督有新思路加强民事行政诉讼监督,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件,其中1件市人民检察院已提请省人民检察院抗诉;加强对虚假诉讼的监督,围绕2014年以来的离婚析产案件开展虚假诉讼专项监督工作,有效防止虚假诉讼;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若干问题的规定》,加强对民事执行活动的监督积极稳妥推进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与自治县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监督配合协作的若干意见》

五、积极稳妥推进检察改革,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

始终把改革创新作为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的不竭动力,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

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将118项检察长的审批权限下放给员额制检察官,提高了工作效率。按照“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要求,严格执行权力清单制度和办案流程监控、质量评查、业绩考评、错案责任认定追究制度,加强检察官履职监督,确保权责明晰。入额院领导回归办案一线,直接办理案件120,占受案数的26%改革试点以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办案时间分别平均减少2.5天、7.3天,全年无错捕、无罪案件发生,办案质量和效率均明显提高。

深化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实案件信息公开制度,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325条、重要案件信息45条,公开法律文161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不断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积极参与校园周边环境专项整治活动;与法院、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了“法制进校园”巡讲活动;举办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加强检察门户网站建设,开通官方微信、微博、新浪客户端,及时发布工作动态,推送微信130余期,发布信息176不断提升检察工作社会知晓度

全力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深入细致开展思想政治工作摸清干警思想动态,严明组织纪律做好案件线索清理、结案与移交,现5名干警已按期全部转隶到监察委,做到思想不乱、队伍不散、工作不断

六、持续加强自身建设,营造凝心聚力的干事环境

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加强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坚持党的领导,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抓好示范党组建设示范党组专项建设为契机,以加强党的领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为核心,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努力在加强党的领导上作示范、在提高党建工作水平上作示范、在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上作示范、在落实“两个责任”上作示范、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上作示范、在正风肃纪规范司法上作示范。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加强执行力建设”等教育活动;坚持实施人才强检工程,组织干警参加各种培训43人次,全面推动党组自身建设和过硬队伍建设。1个集体、2名干警获得省级表彰,3名干警获得市级表彰,3个集体、3名干警获得县级表彰。

强化机关作风建设。牢牢把握全面从严治党治检的政治责任,狠抓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深入推进机关作风建设。重新修订了《党组议事规则》、《财务管理制度》、《机关接待办法》等七项管理制度规定,出台了《绩效目标二次考核办法每周开展次检务督查,发出检务督通报100余期。常态化开展“大约谈”,加强廉洁从检及纪律作风宣传教育,检察长、纪检组长为全院干警上廉政党课、警示教育共24次。进一步深入整治“四风”突出问题,针对职业道德、岗位职责、规范司法、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扎实开展大排查、大整顿活动,切实整治“庸懒散“碌碌无为”等行为,以好的司法作风和纪律作风彰显检察机关形象。

深化检察文化建设高度重视检察文化建设工作进一步完善走廊、楼道文化、检察荣誉室、党员活动室、图书室、体能测试室,完成了我院检察文化墙、院落绿化地建设改造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始终将检察工作置于党的领导之下,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检察权的正确行使。

始终坚持党的领导。不断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执行重要决策、重大事项、重点工作向县委请示、报告制度,坚决贯彻落实县委的决策部署,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

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法律及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舆论监督。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视察检察工作参加案件听证、邀请人民监督员参加职务犯罪不起诉评议共26次。加强与代表委员日常联络,走访代表委员40余人次。主动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侦查监督工作,得到县人大常委会的一致认可,针对提出的三条意见,我院已认真落实整改

不断强化内部监督。深入开展最高检对贵州检察机关巡视“回头看”整改工作,制定了52条具体措施,对查找出的个方面12个问题认真进行整改。积极配合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对我院的巡察工作,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改,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14项。深入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回头看活动,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对所有案件流程实行网上操作、全程监控、全程留痕,坚持每月发布一次案件流程监控通报对已办结案件进行一案一评查,案件质量评查结果作为员额制检察官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

各位代表,2017年我们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面对法治建设的新形势,个别干警担当意识不够,司法理念和执法作风有待进一步转变;二是面对司法改革的新方向,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及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司法行为有待进一步规范;三是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常态,检察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正视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018年检察工作思路和打算

2018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按照省十二次党代会市委二届四次全会以及县委十三届四次全会的要求,充分发扬“团结奋进、拼搏创新、苦干实干、后发赶超”的新时代贵州精神,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是在服务大局上有新举措,保障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打击犯罪与化解矛盾风险、维护稳定统筹起来。严惩涉众型经济犯罪及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继续围绕脱贫攻坚开展专项工作,严惩破坏生态环境、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违法犯罪,增强人民群众幸福感

二是在维护稳定上有新方法,全力推进平安印江建设。依法打击影响社会大局稳定、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黑恶势力、故意伤害、盗窃、抢劫、贩卖毒品等犯罪。深入推进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深入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申诉案件工作

三是在强化监督上有新亮点,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强化刑事侦查监督坚决纠正有案不立、以罚代刑、插手经济纠纷等问题,坚决纠正不符合立案追诉条件却立案追诉等问题强化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坚决纠正定罪不当、量刑严重失衡、审判程序违法等问题。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常态化开展公益诉讼工作,按照上级检察机关的要求,办理公益诉讼案件3件以上。强化刑事执行检察监督深入推进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工作。

四是在检察改革上有新进展,积极推进各项改革工作。完善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严格按照新的检察权运行机制来办案,完善职业保障机制,主动适应司法体制改革后的检察工作模式。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构建新型检警、检法、检律关系共同维护司法公正和法治权威。积极配合监察体制改革探索建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衔接机制,组建我院职务犯罪办案团队,形成反腐力。

  五是在自身建设上有新思路,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进一步强化思想政治建设持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深入贯彻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深入推进检察文化建设,繁荣检察文化。着力解决“本领恐慌”开展分层分类分岗培训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坚持思想教育、制度约束,持之以恒规范司法行为。

各位代表,奋斗没有终点,只有起点,面对新形势、新任务,院将在县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引,走进新时代,担当新使命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站高谋远,务实创新,为“产业强、百姓富、生态美”的印江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名词解释

 

?刑事和解:在刑事诉讼过程中,通过调停人或其他组织使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直接沟通、共同协商,双方达成民事赔偿和解协议后,司法机关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不再追究刑事责任或从轻减轻刑事责任的诉讼活动。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公益诉讼: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④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⑤两法衔接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⑥检察建议指人民检察院为促进法律正确实施、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过程中结合执法办案建议有关单位完善制度加强内部制约、监督正确实施法律法规完善社会管理、服务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的一种重要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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