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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工作报告
时间:2022-08-0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2月13日在自治县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蔡文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宝贵意见

 

2018年检察工作回顾

2018年以来,我院在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围绕中心工作,全力护航经济发展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制定了工作方案,在县委政法委领导下加强与政法其他部门协调配合,形成打击合力。共受理审查起诉涉恶案件425人,其中,审查后追加认定涉恶案件16人,追诉遗漏涉恶案件犯罪嫌疑人9人,审结起诉321人。

积极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共受理涉企案件1830人,经审查,批准逮捕1624人,不批准逮捕26人,提起公诉1624人,羁押必要性审查2,对涉企业、企业家的18件案件全部进行回访;联合县监察委、法院、公安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局、工商联等部门建立了《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营造企业健康发展法治环境的联席制度》和《关于办理侵害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刑事案件衔接工作机制的办法》;召开检察长﹒董事长“两长”座谈会1次,听取企业面临的法律难题和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先后走访县内企业16家,引导企业家树立依法经营意识,明确法律风险,真正做到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为实体经济发展献计出力。

全力投身脱贫攻坚“整县摘帽”。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开发的系列重要论述,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号召,将脱贫攻坚工作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一是选派了两名干部作为“第一书记”入驻杉树镇联营和永靖两村,并实行班子成员分村包保。先后选派30名干警到杉树镇联营、永靖和新宅三村开展结对帮扶工作,与百姓同吃同住同劳动。二是“真扶贫、扶真贫”成效明显,驻村干警成功调解邻里矛盾纠纷60余起,解决实际困难200;协助村支两委开展危房改造、修建通组公路等工程,为帮扶村自筹和协调解决资金达70万余元。三是积极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服务保障我县脱贫攻坚工作,快捕快诉我县近年来首例遗弃犯罪案件,入村开展法治宣传15次,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二、聚焦主责主业,全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助推平安印江建设。坚持稳定压倒一切,以严打多发性侵财犯罪、危害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犯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等为重点,深化批捕、起诉工作在打击犯罪、维护稳定中的重要作用。全年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29199人,经审查后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120178人。无捕后不诉、捕后判决无罪案件,案件审结率为100%;全年共受理一审公诉案件249407人,审结228367人,审结率为91.56%,经审查后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191307人。

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始终以公共利益代表的担当,牢牢抓住公益这个核心,全面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切实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一年来,在履行职责中发现线索95件,立案82件,办理诉前程序案件82件,提起公益诉讼案件3件,居全市第一,其中行政公益诉讼2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件。依法对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怠于履行职责提起行政公益诉讼,成功办理了全市首例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57.54万元,督促治理恢复废旧矿山28个、治理恢复面积达40.02公顷、补植复绿129.562亩、治理河道污染76.5亩。有效促进我县河流整治及饮用水源地的保护,促进裸露山体的治理恢复。督促加强对饮用桶装水的监测,规范我县网络餐饮服务,促进保障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有效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逐步形成了双赢多赢共赢的监督格局。该项工作成效显著,得到了上级院的充分肯定,2018731日,全省检察长工作座谈会上,在交流发言的两个区县院中,蔡文平检察长就公益诉讼工作作经验交流发言。今年以来,黔南州检察院、龙里县检察院、台江县检察院、遵义市红花岗区检察院相继到我院交流公益诉讼工作,向各位前来交流的同仁推广了公益诉讼工作的印江经验。公益诉讼工作的有效推进离不开县委政府领导和支持,8月份,为支持检察机关全面深入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县委政府出台了《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行政执法检察监督及公益诉讼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坚守法律底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坚持证据规则和疑罪从无,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保障人权。审查后不批准逮捕21人,其中证据不足不捕16人,无社会危险性不捕5人。审查后不起诉50人,其中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20人,刑事和解29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人。提出抗诉11人,依法追诉漏犯18人,追诉漏罪10人。

加强新形势下职务犯罪案件办理推进反腐败工作。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44人,提起公诉22人,不起诉11人。提前介入县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件,并就发现的问题形成提前介入法律意见,县监察委员会均予以采纳。

加大涉案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力度。共受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和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案件4781人,其中一审公诉案件3560人,逮捕案件1221人,依法提起公诉2135人。在办案过程中,通过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指定辩护人、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开展社会调查等方式,保障其合法权益。通过评估对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采取非羁押措施,积极促成犯罪嫌疑人与被害人达成刑事和解,从源头上化解社会矛盾,在此基础上,依照法律规定对涉罪的9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对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强化检察监督职能,促进司法公正。监督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35人、公安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34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3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11人。办理上级院交办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5件。办理审判程序监督2;向人民法院发出改进工作检察建议1

深入开展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和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专项工作。立案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5件,向办案机关发出变更强制措施(予以释放)建议书函15份,均得到办案机关采纳;办理重大刑事案件讯问合法性核查案件1件;办理收监执行裁定审查案件1件;向监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4份,均得到采纳,相关部门健全了机制制度,消除了刑法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隐患;办理刑事执行违法违规案件4件,督促监管部门纠正违法违规行为,促进监管部门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精神病人刘某某因故意杀人案被法院判决强制医疗,刑罚执行过程中,在未经法定程序解除的情况下,被其家属接回家中。经调查核实后,向公安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该强制医疗人员被送交强制医疗机构执行刑罚,消除了安全隐患。

认真办理群众信访和申诉案件。共受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69件(次),包含检察长接待3件(次),告急访2件(次)。当场答复65件,转公安、法院等相关部门31件:消除上访隐患3(件)次;办理刑事申诉案件3件;开展视频接访3件;刑事司法救助510人,共发放司法救助资金6.2万元。其中,田某交通肇事罪一案中,原告杨某某被侵害致重伤二级,需治疗费用约6.3万元,但因被告人田某无赔偿能力,原告杨某某向我院提出国家司法救助申请,经我院层报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审查后,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决定给予申请人杨某某国家司法救助人民币4万元。

三、坚定改革的政治定力,进一步规范司法行为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围绕进一步落实司法责任制,以检察人员业绩考核为重点,严格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按照程序遴选员额制检察官3名,增强检察办案力量;通过随机评查和重点评查相结合的方式,评查各类案件115件,评查得分均达95分以上,通过及时通报各业务部门整改办案中存在的问题,有效提高了业务科室的办案质量,规范了司法行为

深化检务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充分利用12309网上网下一体化服务平台”,让群众了解检察工作情况,提升司法服务水平的同时自觉接受监督。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372件次,重大案件信息122条、公开法律文书211网上辩护与代理预约16次,接待律师56次,提供律师阅卷服务43次;通过“两微一端”发布信息293条,阅读量近20万人次。

开展“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为推进司法改革,强化司法责任制,整合刑事诉讼司法资源,20188月,启动“捕诉合一”改革试点工作,制定了《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捕诉合一办案试行规定》《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捕诉合一办案单元实施方案》,统一履行批捕、起诉、补充侦查、出庭支持公诉、诉讼监督等职能,依照“谁批捕、谁起诉”的原则,落实了办案责任制,提升了办案人员的责任意识、风险意识。批捕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下降6.5%,起诉案件平均办案期限同比下降25.6%,提高了办案质效。

四、坚定不移从严治党治检,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抓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检责任。终坚持党对检察工作的绝对领导,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把全面从严治党治检放在突出位置,压紧压实责任。二是认真开展党员干部违规收送红包礼金礼品问题、发放补贴或奖金福利问题、公款吃喝问题三个专项整治“回头看”自查自纠,开展“为官不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整治,不担当不作为集中整治等,认真抓好巡视巡察整改工作。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驰而不息整治“四风”问题,推动机关作风持续向好。以作风建设、案件查办、警示教育、监督执纪问责为重点,按照“大约谈”工作安排,分层分级开展约谈工作,共约谈126人次。

着力抓好思想政治建设。一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定不移地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强化重大事项、重要举措、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坚守检察工作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二是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专题教育活动,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动检察工作更好服务大局、服务群众。三是牢固树立司法为民意识。通过开展向典型学习、向实践学习等系列活动,着力强化司法为民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把执法办案与服务发展、服务群众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不断凝聚民心,提升司法公信力

实施全员培训计划推进素质兴检。一是加强政治理论学习。组织全体干警积极学习习近平新时代社会主义思想和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及习近平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共计10余次,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网络培训的要求,积极组织每位干警在中检网参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对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等法律法规,主动学习,提高业务能力。三是积极组织参加上级院及市县举办的各类培训班。2018年共有43人次参加了各类培训。

五、自觉接受监督依法规范行使检察权

准确把握检察工作宪法定位。牢固树立接受监督理念,自觉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民主监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两长座谈会”、“检察开放日”等活动;联络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48次;主动向人大报告公益诉讼工作的开展情况;积极答复省人大代表在全省“两会”上对检察工作提出的意见建议;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赠阅“一报两刊”共100份,得到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肯定

各位代表,2018年印江检察院各项工作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县委和上级检察院的正确领导,离不开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离不开县政府、县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在此,我代表县人民检察院全体干警,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各位领导、各位代表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少数检察干警司法理念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及综合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检察干警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2019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9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发扬新时代贵州精神,切实履行检察职责职能,全面提升执行力,确保党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优质、及时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坚定政治立场不动摇。坚持在党委和上级人民检察院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精神,严格落实各级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落实请示报告等制度。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把检察品牌做优做强,构建新型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机制。

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推进纪律作风建设。进一步压牢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治检向纵深发展。切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干部约谈常态化,牢牢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层层设防,时时提醒,坚决整治不正之风。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把纠正“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切实巩固巡视巡察整改成果,持续强化正风肃纪,建立完善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推进素质大提升、作风大转变。

全面加强检察机关意识形态工作。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检察干警头脑,进一步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确保始终坚守在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指引下开展检察工作。开好“三会一课”,加强党员思想政治教育。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手机APP等宣传平台,加强干警教育管理和正面宣传,凝聚力量,弘扬正气。

增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性。一是持续在加大办案力度上下功夫。严格贯彻依法严惩方针,持续对黑恶势力出重拳、下重手,将依法严惩的精神贯穿在批捕、起诉和刑事诉讼监督全过程二是持续在提升办案质效上下功夫。坚持依法办案,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防止案件“带病”起诉。严格落实依法办案、舆论引导、社会面管控“三同步”机制,做好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强化对重大黑恶犯罪案件请示汇报和备案审查。三是持续在“破网打伞”上下功夫。与其他政法机关和纪委监委加强协调联动及时介入重大疑难案件,积极主动引导侦查取证,形成打击合力。坚持和完善联席会议制度、疑难案件协调研究、涉黑涉恶犯罪案件通报等沟通配合机制。在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涉黑涉恶案件时,认真落实严审细查的要求,注重从涉黑涉恶犯罪中深挖“保护伞”线索。

聚焦“三大攻坚战”,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一是助力防范和化解风险攻坚战。将注重防范金融风险、社会稳定风险放在首要位置,认真履行审查起诉职能,持续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坚持定期排查化解信访积案,强化全国“两会”期间的涉法涉诉信访、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二是助力精准扶贫攻坚战。积极助力脱贫攻坚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严厉打击影响脱贫攻坚进程的各类违法犯罪,为脱贫攻坚战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充分利用我院新媒体平台,加强脱贫攻坚宣传力度,办案检察官定期走村入户向群众宣传脱贫攻坚政策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与村支两委一同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提高群众法律意识,转变法治观念,巩固脱贫成果三是助力防止污染攻坚战。对非法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排放超标污染物、滥伐林木等污染和破坏环境犯罪依法快捕快诉,形成有力的刑事震慑。综合运用检察建议、纠正违法等手段,推动公安、环保、国土、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及时督促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环保问题。四是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大局。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扎实开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专项工作。严厉打击侵犯企业家和企业的各类违法犯罪,依法保护企业家合法权益和正常经营活动,加强产权司法保护,重视对各类企业自主经营权和财产所有权的平等保护,切实增强企业家的财富安全感。

准确把握“四大检察”工作的新布局,做优做强检察监督主责主业。做优刑事检察工作,全面实行捕诉一体,加强刑事检察监督,做好认罪认罚从宽工作;积极推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深入开展行政非诉执行专项监督,支持和促进依法行政;以强化诉前程序促履职为重点,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以开展专项活动为抓手,加强线索摸排,加大可诉案件筛查,力争办理一批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好的案件;全面加强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推进健全和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制度,开展好送法进校园活动;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打击生态环境犯罪行为,积极开展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推动“补植复绿”,促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进一步加强控告申诉检察监督职能,加大交办积案化解力度和自办案件的审查办理力度,切实加强信访终结工作。不断满足人们群众对公平正义和良好生活环境的需求。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本次大会要求,强化刑事打击,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进一步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创先争优,为决战脱贫攻坚、决胜全面小康提供更加有力、更加优质的检察保障。

 

名词解释

 

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由法律规定的特定机关和组织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制度。公益诉讼包括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这是按照适用的诉讼法的性质或者被诉对象(客体)的不同划分的;按照提起诉讼的主体公益诉讼可以划分为检察机关提起的公益诉讼、其他社会团体和个人提起的公益诉讼,前者称为民事公益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后者称为一般公益诉讼。公益诉讼是检察机关在近两年来,针对公共利益保护需求日益迫切的现实而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举措。

羁押必要性审查:指人民检察院依据刑事诉讼法规定,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继续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建议办案机关予以释放或者变更强制措施的监督活动。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发现或者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时,提请审判机关依法重新审理并予以纠正的诉讼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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