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保障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我院侦监干警前往岑巩县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开展社会调查,得到社会的好评。
2017年8月19日,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公安局以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我院提请批准逮捕。杨某某,17岁,岑巩人,2017年7月中旬在印江务工期间,在某网吧盗窃手机一部。经鉴定:该手机价值1198元。该案根据相关规定,应当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开展社会调查。2017年8月23日,我院两名干警赶赴犯罪嫌疑人杨某某户籍所在地对其开展社会调查工作。在当地派出所和村委会的协助下,了解到该犯罪嫌疑人家庭贫寒、父母年老忠厚。其父称:自己难以对儿子进行有效监管。经审查,我院于2017年8月25日对其作出批准逮捕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