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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顺手牵羊”不应该,检察关怀未停止
时间:2020-10-22  作者:敖叶静  新闻来源: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2020年8月14日0时许,印江县某一中学学生杨某某在一冷饮店购买冷饮时,见店内吧台上放置一部手机,便在离开店时将手机“顺手牵羊”盗走。 

  

  公安机关将该案移送我院审查起诉后,承办人审查全案证据,了解到杨某某所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468元,因杨某某是未成年人、初犯,具有坦白情节,已将手机发还给被害人并取得谅解,且在校表现较好、成绩较好,很有可能考上大学,一旦被提起公诉,个人前途将受到严重影响,更有甚者也行会对社会进行报复。承办人经过一系列社会调查、征询、听取意见后,为挽救该涉罪未成年人,我院于2020年10月22日对杨某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在不起诉决定宣布教育仪式上,检察官阐明了不起诉理由和法律依据,并从犯罪原因、社会危害性、应当吸取的教训等多方面对杨某某进行语重心长的教育,希望对其力戒不良行为和习惯,做到遵纪守法、热爱生活、学会感恩,同时对监护人进行了教育,要求其以适当的方法给予孩子关爱和教育。 

  我院自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以来,除了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惩治,更重要的是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预防和教育,今年1-9月已对15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也挽救了15个家庭。对该案的决定,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二次修订出台后,体现我院切实履行保护未成年人的立法宗旨。既体现了法律的严肃性,更彰显了法律对未成年人“教育、感恩、挽救”的方针,促使未成年人敬畏法律、遵守法律,积极开启健康向上的人生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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