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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季法制进校园-----走进木黄镇民族小学
时间:2018-08-28  作者:敖叶静  新闻来源: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  【字号: | |

8月27日是全县中小学开学第一日,任木黄镇民族小学法制副校长的检察干警敖叶静同志在开学典礼上为木黄镇民族小学1000余名师生上了本学期第一节法制宣传教育课。

   

本学期是新的学年,通过该校校长介绍,新增学生400余人,由于该镇是本县的大镇,每一个年级均有4到5个班次,学生人数达上千余人,且都是小学生,管理难度较大,结合木黄镇山青水秀的地理特征,法制教育课主要从三个大的方面着手:第一,安全问题,现在虽然已经入秋,但是天气仍然酷热,难免会有学生到河中洗澡乘凉,而木黄镇的河水深而湍急,之前也发生过河中洗澡被不幸溺亡的事件。第二,校园欺凌,学生之间难免发生矛盾,一旦处理不当情节严重就构成了校园欺凌。第三,性侵问题,性侵是每年都会老生常谈的问题,但是每年仍会有该类案件的发生,而且受害人年龄多样化。

针对以上问题,我院干警敖叶静同志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与案例,以案释法,并做好警示。第一,注意安全,在享受夏日清凉的同时要选择安全的河域,且不要单独下河洗澡,要具备一定的自救能力。第二,校园欺凌不仅违反校规校纪,一旦达到年龄,更触犯了法律,如不幸遇到一定要及时告知老师与家长,同时告诫同学们要理性处理矛盾。第三,提醒每一位女同学一定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切莫与家人以外的异性较长时间的独处。如不幸遇到一定要勇敢的告知公安机关。

 

    近年来,我院为了预防未成年人犯罪以及保护未成年人,每年都派出干警到不同学校担任法制副校长,每一位法制副校长均到其任职的学校给师生宣传法律知识,此举不仅得到了学校的大力支持,也进一步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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