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新闻中心     检察业务     队伍建设     法律法规     专题专栏     检察风采     图片新闻
检索
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
中共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 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2-04-1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委巡察工作部署,2021年9月6日至10月25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中共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回头看”。2021年11月24日,县委巡察组向中共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院党组及负责人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统一思想,坚决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院党组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对巡察组的整改要求进行了认真研究和深入领会,对巡察反馈的问题进行了逐项对照和深刻剖析,充分认识到了存在问题的严重性和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增强了党组领导班子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责任感和坚定决心。

(二)加强领导,全力保障巡察整改推动有力。为快速有效地推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成立了由党组书记蔡文平同志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相关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谁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上下联动、合力整改的良好工作格局。

(三)明确分工,精准确保巡察整改落实落细。认真制定整改方案,对委巡察组反馈的3个方面23个问题进行了责任分解,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人员、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并多次召开整改推进专题会,适时调度、及时研究、有序推进,确保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落细。

(四)深刻检查,认真开好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根据委巡察反馈要求,院党组2021年12月23日召开了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会议严格按照程序,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均对巡察反馈问题主动认领、照单全收、认真查摆、举一反三。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党组班子和个人进行了深刻的对照检查,并客观、公正、严肃地开展了批评与自我批评,进一步查清了问题症结,找准了思想根源,进一步强化了抓好巡察整改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达到红脸出汗、咬耳扯袖的效果,有力地推动全上下持续深化巡察整改。

  二、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及市委 、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针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指示批示精神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12月20日,党组召开会议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2021年2月3日至5日视察贵州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对贵州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检察职能,提出了3条贯彻落实措施。二是于2022年1月11日制定了2022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

2.针对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不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1年12月30日召开全院干警会,组织全院干警原原本本学习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印发“十四五”时期检察工作发展规划》(高检发20214文件。二是于2021年12月20日召开党组会议,对第十五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精神进行学习,并提出了2条贯彻落实意见。

3.针对意识形态工作观念淡薄,责任缺失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各班子成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检讨,在今后工作中进一步强化责任担当,做到慎独慎微,对错误言论及时制止。二是党组于2021年12月25日召开专题会议,结合当前本地本系统本行业意识形态领域形势态势开展意识形态专题研判。三是党组成员通过2021年12月20日党组会议、12月第七次中心组学习等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内容的学习。四是2021年度已开展了意识形态分级约谈,约谈34人次。

4.针对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1年11月29日制定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二是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纳入了2022年党建工作计划。三是于2021年12月22日召开2021年度第七次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会,对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族和宗教工作重要论述以及民法典等相关内容进行了学习。

5.针对内控机制不完善,制度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2年1月17日对我院《国有资产管理制度》对照国家财政部制定的《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进行重新修订。二是按照《印江自治县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暂行办法》(印党办发〔2019〕35号)于2022年1月17日对我院《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重新修订。

6.针对规范化执法工作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12月17日组织第一检察部召开全体会议,要求各承办人认真检查案卡填录情况,并且与案件管理部门沟通跟进补充填录进展情况。二是由案件管理部门牵头,负责开展流程监控工作,把好案件“出入”关口,负责每日审核案卡变更信息,对办案程序、办案期限、羁押期限、案卡填写、文书制作、流程操作等业务办理活动进行检查记录。

7.针对法律监督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12月17日组织第一检察部全体人员学习《刑法》、《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法律法规,对于涉及刑事检察业务的法律条文进行深度解读。其次,第一检察部加大提前介入力度,对于社会影响较大、性质恶劣的案件提前介入,并深挖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及时开展检察监督。

8.针对管党治党治检责任压力传导不到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6月1日分管领导分别对相关人员进行了约谈。二是党组对2012年以来离职人员违反规定长期代理本院办理的31案件涉及的7位同志进行了集体约谈处理。三是2021年12月17日组织第一检察部及时学习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并要求全体人员在办案中要互相配合、互相帮助,对于犯罪事实多、人数多、案情复杂的案件,要合理配置办案人员。同时要求在办案过程中,严格遵守办案纪律,杜绝违规违纪办案。一旦发现办案人员存在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并纳入年终目标考核。

9.针对职能作用发挥不够,争先进位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1年12月31日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调整。二是于2021年11月11日对个别干警岗位进行了调整。三是严格按照要求,组织评选出2021年度最不担当、最不作为干部报县委组织部处理。2021年度我院综合业务工作在全市排名第4

10.针对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1年10月20日按照县委党史学习教育相关工作要求补充制定了《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2021年度民生实事计划》和《印江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党史学习教育“党旗在基层一线高高飘扬”主题活动方案》,将党员干部服务社区、积极参与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纳入活动内容;党组书记蔡文平同志每月深入联系帮扶村开展调研,截止目前,共开展了6次调研,其他班子成员开展5次调研。二是按照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要求,我院学教办监督好每名干警开展办实事活动。

(二)关于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针对文风不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办公室于2022年2月8日制作文件制定印发流程管理图,并发至各科室,并于2022年2月16日组织各科室内勤进行了文件制定培训。二是于2021年12月30日组织全院干警对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精简会议文件、改进会风文风的意见》学习。三是2021年12月30日由分管领导对办公室工作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

2.针对“四风”问题禁而不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12月28日由党组书记蔡文平对相关人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二是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全院干警会,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重要讲话批示精神。二是由党组书记蔡文平同志在杉树镇永靖村承担3户帮扶任务,其余四名班子成员每周四至周六轮流带队下村开展帮扶工作。

3.针对执行差旅费报销规定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由院财务认真核查清退,共计退回人民币2278元。二是由院财务对我院财务票据进行核查,举一反三,未发现其它违规报销的票据。三是于2022年1月21日对我院财务人员进行了培训,组织学习了省检察院印发的《省院机关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省院机关合同管理暂行办法(试行)》《省院采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

4.针对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已于2022年1月21日,分管领导李家高组织办公室及财务人员对相关财务管理制度进行了学习。二是院财务对2020年9月30日支付电信通信费用1127元错装的附件撤出,并进行完善。三是已按贵州省总工会要求设置账套进行核算,并对年终记账凭证进行了装订。

5.针对公务用车管理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已由我院公车使用人员对2019年11月5日、11月19日在差旅费报销过程中存在报销油票的情况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并于2022年1月13日由分管领导李家高对我院公车使用人员进行谈话,要求严格执行公务车辆实行“一车一卡”定点加油,不允许再出现油票报销情况。

6.针对执行绩效考核制度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1年度已严格按照《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官绩效考核及奖金分配方法(试行)》评定考核等次,并按照评定等次发放绩效奖金

7.针对执行资产配备规定不严格,超标准采购配备办公设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已于2022年1月12日召开全院干警会,对我县财政局印发的《关于更新调整自治县行政事业单位常用资产配置标准的通知》(印财国资〔2018〕16号)规定进行了学习,并在会上明确要求院办公室在今后进行资产配备时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购买,不得再次出现超标准采购配备办公设备的情况。

8.针对国有资产使用监管不到位,存在风险隐患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明确干警专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并于11月底开始对我院所有国有资产进行清查登记,并对资产注明了具体使用单位或使用人等详细情况,现已全部登记完成。

(三)关于聚焦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1.针对执行党内政治生活制度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12月支部活动日中组织全体党员对《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学习,坚决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三会一课”开展要求,规范开展好组织活动,为后续开展好党内政治生活打下坚实基础。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将严格按照要求召开。

2.针对干部选拔晋升把关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2021年12月26日,党组做出情况说明。二是2022年1月17日党组会组织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要求严格把握干部职务职级晋升条件,强化审核把关,做到“凡提四必”和“三个不上会”“两个不得”“五个不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不断提高选人用人质量,切实防止干部“带病提拔”。

3.针对执行党员发展工作规程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机关支部于2022年1月7日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并举一反三,对近五年来发展党员记录进行了认真清理,未发现其他不规范问题,新党员均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发展。

4.针对执行请销假制度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2022年1月21日再次组织全院干警认真学习了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请销假管理的通知》(印组通〔2021〕 25号)文件,现在请销假已严格按照上述文件执行。

5.针对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主体责任有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一是于2021年12月20日对党建工作进行了总结,并对下步工作开展进行了安排部署,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考虑、同考核、同部署,做到“两手抓、两手硬”。二是每周安排了一位值周领导,对上下班签到、工作纪律等情况进行督查

三、持续深入开展整改

委巡察组反馈意见以来,我上下齐心、通力协作,现已对反馈的23个问题进行了全面整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坚持党的领导,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工作压力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和转化整改成果,真正做到让整改实际成效推动我院各项工作水平再上新的台阶,努力为印江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联系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6—6222526;邮政信箱:铜仁市印江龙津街道圣墩路;邮政编码:565200;电子邮箱:357872303@qq.com. 

检务公开图标
检察长之窗
院情简介
机构设置
工作职能简介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检察工作报告

版权所有:贵州省印江县人民检察院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

贵公网安备 52062502001053号